發(fā)布時間:2007-12-27來源:admins點擊:返回列表
以下時間及費用僅供參考,不作為法律之依據(jù)!
加拿大現(xiàn)行商標法制定于1985年,全稱為《商標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。加拿大是WIPO、WTO以及巴黎公約的成員國。
在加拿大,商標(trade-mark)包括實際使用商標(mark)、證明商標(certification mark)、識別性外觀(distinguishing guise)及意圖使用商標(proposed trade-mark)。
實際使用商標,是指一個人用于將其生產(chǎn)、銷售、租賃的商品或雇用、提供服務與他人生產(chǎn)、銷售、租賃的商品或雇用、提供的服務進行區(qū)別的標記。
意圖使用商標,是指意圖用于或為用于將該人生產(chǎn)、銷售、租賃的商品或雇用、提供的服務與他人生產(chǎn)、銷售、租賃的商品與雇傭、提供的服務區(qū)別開的商標。
證明商標,是指用于或為用于從以下方面將有規(guī)定標準的商品或服務與無規(guī)定標準的商品或服務加以區(qū)分:
(a)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或特性; (b)生產(chǎn)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工作狀況;
(c)生產(chǎn)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工作人員的類型; (d)生產(chǎn)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地區(qū)。
識別性外觀,是指被人用于或為用于將其制造、銷售、租賃的商品或雇用、提供服務與他人制造、銷售、租賃的商品或雇用、提供服務區(qū)別開的商品或其容器的外觀、商品包裝的方式。
加拿大商標注冊:
主管機構 加拿大商標局
商標種類 商標、服務標章、聯(lián)合商標、證明標章
申請資格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
商標圖樣 平面(文字、圖形)、產(chǎn)品包裝、容器
保護期限 自注冊日起算十五年
延展申請 專用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內需辦理延展
使用規(guī)定 欲使用商標必需于申請日起三年內需使用始可完成注冊,注冊商標并不得中斷達三年未使用,否則有遭撤銷之虞
注意事項:
1、注冊后,商品若有擴張或刪減,均可向官方申請加列或刪除
2、以欲使用提申者,應于接獲官方核發(fā)核準通知后自申請日起算三年內,提呈使用宣誓書,但不須提供使用證據(jù)。
注冊手續(xù) 準備及遞交申請表格(Preparing and Filing an Application) – 在加拿大,商標可適用于產(chǎn)品及服務,這是有別其它國家,產(chǎn)品的商標與服務的商標是分開的。假若商標己在市場流用,申請者需列明第一天使用日期,而假若商標未采用,但會在未來二年中用作商業(yè)用途,亦需列明將會使用的日期,通常商標局會要求圖片及樣版存入申請表中。 接到申請后,商標局會進行審查該商標是否可注冊。
接受或拒絕申請(Acceptance or Rejection of Application)- 商標局會查閱每一份申請表及各商標的可能性,假若認為可行的,便會印刷在Trademark Gazette中,分發(fā)給圖書館及需要購買的律師、代理人等。假若沒有人反對這建議中的商標,商標局便會發(fā)出一份商標證明書(Trademark Certificate),通常一般的申請時間大約為一年。擬使用商標須提呈使用宣誓書方可注冊。
所需文件或資料:
已使用商標:
1、申請人之姓名,地址及注冊地(如申請人為公司)。
2、六份商標圖案(如非圖案,只需一份)。
3、采用擬注冊商標的產(chǎn)品或服務之詳細清單,及欲注冊的類別 。
4、如擬注冊之商標不是英文,則必需附上一份英譯本 。
5、優(yōu)先權文件,如申請優(yōu)先注冊 。
6、注明最早使用日期 。
異議 其它人士之異議可于公告后二個月內提出。假若申請表遭受反對,申請人可有權再次審核或提出上訴。假若有第三者爭辯商標時,申請人可透過和解或法律程序與第三者解決這商標問題 。
擬使用 不需要說明最早使用日期,其它各項于已使用商標相同。
付款時間和程序 客戶需于本公司開展每個步驟之工作前支付該步驟工作之費用。
國家 |
注冊時間 |
注冊費用 |
Canada 加拿大 |
查詢:1個工作日 |
查詢費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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